——在全区“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暨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年初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今年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省委就及时部署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并作为省委、省政府今年主抓的一项重要工作。在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动员会上,习近平书记和王国平书记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委的决策,区委、区政府决定从今年2月份开始到12月底,用将近一年的时间在全区开展以“建生活品质新余杭、创人民满意新业绩、树勤政廉洁新形象”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努力在全区上下形成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的良好氛围,为我区“坚持发展主旋律,推进五质大提升,建设生活品质新余杭”提供有力的作风保证。3月5日,区委常委会对活动进行了专题研究。今天,把“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选活动讲评、反腐败工作及廉政文化建设年“四会合一”,并采用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抓好作风建设的信心和决心。刚才,戚建国同志、魏祖民同志分别作了一个很好的报告,我完全赞同。下面,我根据区委常委会研究的意见,就“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安排和要求再讲四个方面: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 1、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委部署的重要举措。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针对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要大力倡导“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重要论述,是对党的“三大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新阐释、新发展,是对十五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要求的进一步深化,是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形势下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自觉贯彻落实。区委决定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就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委部署的重大举措。我们要通过这一活动载体,把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体现到实际工作中,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切实解决好我区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取得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的积极成效。 2、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是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保证。优良的党风是党的先进性的外在表现,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作风状况,更是衡量我们党执政能力和先进性的重要标志。前段时间集中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虽然告一段落,但加强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风政风,是党的先进性教育的进一步延续。要通过作风建设,使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始终保持昂扬的精神和良好的作风,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 3、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是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必须以良好的作风作保证。只有以良好的作风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之路,自觉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做法,有效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才能开创科学发展的新局面。良好的作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鱼水之情的重要武器。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可以更好地促进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端正作风、树好形象,切实解决妨碍科学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4、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是加强集中换届后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现实要求。作风建设是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区各级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工作已经顺利完成,新的领导班子具备什么样的作风、展示什么样的形象、追求什么样的业绩,是广大干部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区委、区政府决定开展以“建生活品质新余杭、创人民满意新业绩、树勤政廉洁新形象”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就是要求新一届领导班子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抓好本级,带动下级,进一步改进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 5、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是落实市、区党代会和区“两会”精神的具体行动。市第十次党代会明确了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战略目标;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坚持发展主旋律,推进五质大提升,建设和谐创业、和谐发展、和谐生活的现代化都市新区”的目标任务;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提出了新一届政府和2007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任务。在宏观环境趋紧、国内外竞争加剧的情况下,我们能否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核心是干部,关键在作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就是要紧紧围绕市第十次党代会、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区“两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努力打好“盘活存量攻坚年、基础设施建设年、体制创新开拓年、项目推进成效年”的“四个年”硬仗,以机关作风大转变来促进经济社会大发展。 二、坚持方向,正视问题,努力倡导和形成良好作风 党的作风体现在具体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作风上,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这些年来,全区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党的作风建设,特别是通过持之以恒地开展“三讲”教育、“双思”教育、机关效能建设、党员先进性教育等活动,我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作风发生了明显变化,干部作风的主流是积极向上的。尤其是余杭连年来经济社会能够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正是得益于有一支奋发有为、勇于创新、求真务实、乐于奉献、为政清廉的领导干部队伍,全区上下凝心聚力,争强创优,取得了瞩目的业绩,赢得了群众的赞誉。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必须常抓不懈。当前,对照群众的愿望、上级的要求,在领导干部作风上也还存在着诸多不足,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我区也有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甚至比较突出。大致可以归纳为“七个不”现象。“不学”。个别同志政治上不求上进,业务上不求长进,平时忙于应酬、疏于学习、懒于思考、忽视调研;有的同志为学习而学习,不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和学以致用,出台的文件、布置的工作,机关味太重,操作性太差。“不干”。 少数干部创新创业的激情不足,责任意识、成就意识不强,工作主动性差,不思进取,安于现状,不求无功,但求无过;有的同志工作避重就轻,避实就虚,避难就易,直面矛盾、克难攻坚的激情锐气有所退化,做群众工作的办法不多,深入细致不够。“不实”。有的同志抓工作落不到实处,习惯于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对待上级的决定和批示不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而是照抄照搬,依葫芦画瓢,上下一般粗;有的同志心态浮躁,不是潜心干事业,而是一心谋官位,干工作不是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而是以上级高兴不高兴为目标,或报喜藏忧,贻误工作;或擅长嘴上功夫应付工作,敷衍上级、敷衍群众;从总体上看,我区目前的表彰有点过多,文章有点过长,节庆有点过滥的情况还是存在的,不仅起不到什么实际效果,而且还牵涉了不少工作精力。“不公”。有的干部搞庸俗的关系学,见面不称同志称哥们儿,办事不讲原则讲义气;一些干部对群众的事不热心,而对亲近自己的“熟人”,能为自己办事的“能人”,处在重要位置上的“要人”办事时,却厚爱有加,往往宽容庇护;有的执法人员执法不依法,办案时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罚代法的现象时有发生。“不畅”。 民主集中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存在“发扬民主、正确集中、开展批评、严肃纪律”四个不够;甚至个别单位大局观念淡薄,以部门利益、个人利益为出发点,对区委、区政府的决策执行不力,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少数干部自由主义严重,党性观念不强,该做到的不做到,不该说的却乱说。“不和”。个别领导班子有搞不团结的现象,班子成员互不信任,互相拆台,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争强好胜,勾心斗角,核心难以形成,工作十分被动;有的单位“一把手”,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要么就搞“一言堂”,独断专行,要么就马放南山,听之任之。“不廉”。有的同志自律意识淡薄,对自己要求不够严格,“两不”行为还不同程度存在;各级机关中,铺张浪费、不尚节俭的现象严重,行政成本居高不下;甚至一些干部打着“吃吃喝喝不犯法”的旗号,搞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费接待,群众反映强烈,意见很大(如去年有三分之二镇乡、街道公务接待费用超支,其中少数镇乡、街道成倍超支)。 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客观的估价和全面、辩证的分析。如果看不到领导干部作风的主流,悲观失望、妄自菲薄,那是错误的;如果看不到这些问题的严重性,丧失警惕,放松要求,那更是危险的。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有着复杂而深刻的社会根源和思想根源。在目前各种因素综合作用下,领导干部身上滋生不正之风的现实危险性在增加,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同时,也是加强换届以后新的领导班子建设的现实需要。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我们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和3月8日在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时提出的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和节俭意识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四个年”活动和当前重点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切实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锲而不舍、一以贯之地抓紧抓好,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三、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切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树勤政廉洁新形象,创人民满意新业绩,建生活品质新余杭,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实施“四个年”活动、实现“五质大提升”提供有力保障。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目标要求:一是注重深化认识,使各级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二是注重解决突出问题,使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进一步转变;三是注重建章立制,促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形成;四是注重统筹兼顾,通过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动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五是注重领导带头,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尤其是要着眼于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树立政治坚定、勤奋好学的形象,心系百姓、真情为民的形象,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的形象,民主和谐、团结协作的形象,道德高尚、清廉节俭的形象。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主要内容是: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的要求,切实加强教育,夯实加强作风建设的思想道德基础;完善制度机制,把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体现到经常性的工作中去;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结合我区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实际,具体要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内容: 第一,要大兴学习之风。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成果,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报告会、党校培训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学习现代经济管理知识、科技知识、社会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学习贯彻市、区党代会精神以及即将召开的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注重学以致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做到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相适应、自身素质与时代要求相适应、知识本领与履行职责相适应,努力克服领导干部本领恐慌。 第二,要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方式,推进政府部门审批事项的整合与集中,强化行政服务中心的功能,健全区、镇、村三级联动便民服务体系,推行网上并联审批。切实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不断完善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推行在区级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开展“阳光工程”创建活动,继续加大对区级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推进情况的效能监察。深化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出台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定,完善公开制度,扩大公开范围,创新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重申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核,研究制定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制度。 第三,要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结合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四个年”活动,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对于行政违纪行为和阻碍政府决策、决定、决议执行等行为,特别是阻碍和干扰经济发展的行为,要按照《余杭区行政问责制办法》的规定实行行政问责,以提高行政效能,确保区委、区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要努力提高领导班子的能力素质,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考核管理,进一步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评价干部的政绩。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活动,认真执行检查评比达标活动许可制度,巩固清理整顿成果,防止反弹和出现新的变相项目。进一步改进会风和文风,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数量,切实精简各类文件,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说实话。坚持和深化领导干部下访、约访和信访接待日等制度,进一步开展走村入户进企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有效化解矛盾,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 第四,要强化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今年是换届后的第一年,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领导班子建设的重点放到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上来,切实抓好政治思想和作风建设,使新班子从一开始就有新形象、新气象。要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规范各级领导班子运转机制,严格程序和要求,进一步健全和规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确保区委、区政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和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工作氛围。在这次“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将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制定出台新的《区委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第五,要厉行节约,改进和规范公务接待。铺张浪费问题是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之一,一定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取得明显成效,并使这种成效真正让广大群众感受得到。要强化行政成本意识,切实缩减行政成本,努力建设节约型政府。认真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重视解决好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费接待等问题,深入推进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职务消费改革,加强对“两不”行为的监督检查。完善落实《镇乡、街道公务活动费使用管理》的规定,推行公务接待公开制度,公务接待不得搞层层陪同,原则上不陪餐,中午就餐不饮酒,推行自助餐或者便餐、快餐,工作餐一般安排在食堂就餐。 第六,要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完善和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各项规定,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与贯彻落实党的“三农”政策相结合,以改革的精神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基层站所服务意识,在基层站所继续开展行风民主评议,深化“群众满意站所”创建活动,促进基层站所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积极探索新型社会组织、新型经济组织“两新”组织纪检工作新路子,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按照大局着眼、小处着手、抓住重点、整合载体、讲求实效的思路,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从2月到4月,主要是宣传发动、提高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贯彻区“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的精神,及时组建工作班子,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具体部署。要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学习月”活动,通过学习“必读”篇目、观看专题影片、宣传先进典型、开展以“建生活品质新余杭、创人民满意新业绩、树勤政廉洁新形象”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等载体,为“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第二阶段从5月到8月,主要是查找问题、边整边改。要通过自我剖析、召开不同层面的恳谈会、启用党风廉政教育讲习所、开展廉政文化年活动、深化党务公开、开展明察暗访、强化领导干部联系制度等举措,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查找和整改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良好的作风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第三阶段从9月到12月,主要是建章立制、总结提高。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起来,注重从制度上巩固整改成果,使作风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形成长效机制,发挥长效作用,以达到改进思想作风,组织纪律有新加强;改进工作作风,部门工作有新亮点;改进领导作风,为民服务有新举措;改进学风,干部素质有新提高;改进生活作风,廉洁奉公有新气象的作风建设阶段性成果。 四、加强领导,精心实施,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克服松懈情绪,保持高涨热情。各级各部门的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克服松懈思想,以高度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来。对“作风建设年”活动,要象对待“三讲”教育、先进性教育活动一样,认真深入,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做好每一阶段的各项任务。要善始善终,始终如一,一抓到底,绝不能搞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开动脑筋,创新方式,克服“老一套”做法,积极地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作风建设年”活动。 (二)建立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要求。为切实抓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区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由我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姜军、戚建国、魏祖民、杨洪香、沈旭微、邵立春等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日常工作,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魏祖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从区纪委、区委办、区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等部门抽调了17名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参与日常具体工作。各镇乡、街道和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三)加强巡回检查,保证活动质量。加强巡查是严防“作风建设年”活动走过场的重要手段。为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质量,区委将专门抽调干部,建立“作风建设年”活动巡查组,到全区各地各部门进行巡查督导,通过多种有效方式,了解各单位党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进展情况,提出建议,督促解决问题,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领导小组办公室也专门设立了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要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新闻舆论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开展视察、专题督查、综合调研和民主评议等形式,推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区里还将把“作风建设年”活动纳入今年的年终目标考核,并作为考察班子和干部的重要内容。 (四)坚持统筹安排,推动各项工作。各地各单位一定要正确处理好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与做好各项工作的关系,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要坚持把“作风建设年”活动与我区推进“五质大提升”,构建和谐创业、和谐发展、和谐生活的现代化都市新区结合起来,与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四个年”活动结合起来,与学习先进典型和做好本单位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要在落实各项决策部署中改进作风,以各项工作的成效来检验作风。要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各地各部门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选准切入点,把群众的呼声作为解决作风问题的第一信号,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作风建设的成果让群众受益、使群众满意。 (五)强化责任意识,力求抓出成效。要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狠抓“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落实,做到目标明、要求高、措施实。党政“一把手”是本地区、本部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亲自过问、及时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统筹做好各项工作。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抓什么问题,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各级领导班子要以身作则,带头解决作风方面的问题,重抓本级,带动下级。 同志们,余杭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任务已经明确,机遇千载难逢,责任重于泰山。唯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合力拼搏,务实争先,才能不负80万余杭人民的重托。区委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建生活品质新余杭,创人民满意新业绩,树勤政廉洁新形象,为杭州市打造“生活品质之城”、推进我区“五质大提升”而努力奋斗,以各项工作的优异成绩迎接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